
法律咨询
找靠谱律师、法律咨询



微信号:15037178970
长按识别二维码或复制微信号搜索添加
广告找靠谱律师、法律咨询,添加微信号:15037178970(手机微信同号,点击复制微信号)
一、
有多個抵押權的房子能拍買嗎
被設定抵押權的房屋可以拍賣。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的相關規定可知,對于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二、
多個抵押權人如何分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
(一)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時間先后確定清償順序;
(二)抵押權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三、
抵押權如何優先受償
所謂“優先受償”是指抵押權人對抵押物賣得的價款,除了要先支付工資、撫恤金和征納稅款外,抵押權人可先行收回自己對債務人所享有的債權,優先于抵押物的所有人的所有權,也優先于其他無抵押的一般債權。債務人用抵押物清償債務時,如果一項抵押物上設定了數個抵押權,一般應按設定抵押權的先后順序受償。抵押合同如果必須經登記才生效,那么應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如果抵押合同只需經簽訂便生效,按照合同生效時間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找靠谱律师、法律咨询,添加微信号:15037178970(手机微信同号,点击复制微信号)广告